权利声明

发布时间 : 2015-08-01     来源 :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新闻中心

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创建于1957年11月16日,是我国最大的运载火箭研究、设计、试验和生产基地,是中国航天的发祥地。多年来,经过几代航天人的艰苦奋斗和顽强拼搏,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先后成功研制了10余种长征系列运载火箭,实现了从串联到捆绑、从一箭单星到一箭多星、从发射卫星到发射载人飞船、探月飞船的技术跨越,创建了“长征火箭”、中国载人航天火箭“长征二号F”火箭图形、“神箭”等知名航天品牌,其中载人航天火箭“长征二号F”火箭被党和国家领导人授予“神箭”称号,“长征二号丙” 火箭、“长征三号甲”火箭被授权“金牌火箭”称号。

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是中国长征火箭研制生产者,是中国载人航天火箭“长征二号F”火箭图形、“神箭”、“航天长征”、 “LM”、“CALT”等注册商标合法所有人,是中国长征火箭及其标志、形象、文字、图片、音频、视频资料等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,上述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等法律规定,未经中国运载 火箭技术研究院书面授权许可,任何人不得对本院依法注册商标、依法拥有的产品标志、形象、文字、图片、音频、视频资料等知识产权的任何部分进行使用、宣 传、复制、修改、传播等。

违反上述声明擅自使用、宣传、复制、修改、传播的,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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